一部分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后,症状缓解不明显,或症状虽经缓解但一段时间后又再次复发。他们中的许多人,需经第二次手术治疗才能解决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患者“吃二茬苦,受二茬罪”呢?
先,术前、术中的疏忽可能造成手术不专业未能完全解决引起症状的病变因素。如:
①术前忽略了双突出的存在,手术只取出一个突出;
②手术定位错误,切除了正常的椎间盘却未解决有突出的椎间盘,症状不会缓解;
③手术中忽略了侧稳窝狭窄、椎体前方骨赘等因素的存在,导致症状缓解不专业;
④术中摘除椎间盘组织不专业导致新的突出压迫等。
其次,手术中的操作不当也可能引起一些必须再次手术解决的并发症。如在取出椎间盘组织时,将破碎的组织推向了对侧,造成了对侧新的突出;或是手术操作过于粗暴,造成了神经根与硬膜囊的严重粘连,需再次手术分离粘连。
另外,即使手术本身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患者如发生新的椎间盘突出或椎管狭窄,也可能需要第二次手术治疗。
第二次手术难度较大,尤其是椎管内已形成的瘢痕难以分离,很容易损伤神经根,因此,应严格掌握二次手术的适应症,以免再次损伤却还不能解决问题的现象出现。
既然手术不能保证快速治疗成功,第二次手术难度也大,那么有没不用进行手术的好的治疗方法了?
长沙骨质增生专科医院引进胶原酶介入溶解术,胶原酶介入溶解术是一项从美国引进的通过非血管介入性手段把胶原酶送到腰椎间盘内或椎间盘突出部位的生物微创介入技术。它是通过将批准的一类新药物胶原酶在大型500MAX机电视监控下注入到突出的椎间盘精确特异性溶解突出部分,解除其对N根的压迫。从而消除病根达到根治的目的。是目前临床结果显示针对椎间盘突出有效率及安全系数很高的一种治疗方法。
治疗机理:
人体椎间盘髓核主要由蛋白多糖和胶原(70%)构成,纤维环主要成分是胶原纤维。胶原酶的特异性很高,可溶解胶原蛋白,而对其他物质和结构不发生作用。将胶原酶注射在椎间盘内或外,能在一定时间内迅速起效,溶解椎间盘髓核,缓解乃至消除腰椎间盘突出的临床症状。
胶原酶介入溶解术优点:
安全系数高――对椎间盘胶原纤维有较高选择性,对韧带、骨和神经根无影响,使用安全。
疗效显著――临床总有效率达到92.45%,治疗率及显效率达到81.19%。
微创治疗风险小、痛苦小――比保守治疗有效,免于患者开刀之苦。
治疗周期短――大大缩短了治疗时间,3-5天出院,2-3月康复。
治疗费用低――只有手术费用的30%左右,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胶原酶介入溶解术适应症:
(1) 临床诊断明确、保守治疗无效的慢性颈、胸、腰椎间盘突出症。
(2) 急性和亚急性颈、胸、腰椎间盘突出症。
(3) 巨大型和游离型腰椎间盘突出症(盘内法列为禁忌证)。
(4) 外侧型和极外侧型腰椎间盘突出症(PLID)。
(5) 突出物钙化、周围未钙化的腰椎间盘突出症。
(6) 合并骨性椎管狭窄未出现神经卡压和马尾神经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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